劳动部昨(25)日召开劳动基准谘询会议,通过台塑、中石化等十家石化、钢铁业在因应天灾、事变或突发事件时,以及与劳工协商期间的情况下,轮班间隔可由11小时缩短为8小时,预计有2,000多名劳工受影响。
不过,劳动部指出,台塑公司旗下有十座工厂,仅有高雄林园厂、码槽厂有取得劳工同意,因此在台塑公司轮班间隔缩短为8小时仅适用这两个工厂,其他八个厂轮班间隔仍是11小时。
该案是由经济部函送劳动部讨论,钢铁业、石化业共十家厂商申请让轮班人员在因应天灾、事变或突发事件时,轮班间隔能缩短至8小时。这十家厂商包含台塑、中石化、环球橡胶、高雄塑酯化学、中钢铝业、芳泉工业、名佳利金属、协胜发钢铁厂、汉泰钢铁厂、中钢碳素等。
经济部指出,这十家厂商都属于24小时连续性制程,需要全天候轮班不间断生产及监控,各制程人员具其专业性,部分厂商像是钢铁厂甚至存在相当程度风险,不是从其他单位调派或临时人员就可以替代,如果发生天灾、事变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形,将造成后续排班及生产流程的困难。
此外,这十家厂商的劳雇双方都认同有调整换班休息时间必要,如果以间隔11小时休息时间排班,会造成轮班人员请假或是天灾、事变或突发事件等期间人力调度吃紧,可能供货不及或无法运作,因此希望能调整轮班间隔。
劳动部劳动基准谘询会议讨论结果,中石化等九家业者都有取得劳工同意,因此通过;而台塑则仅高雄林园厂及码槽厂取得劳工同意,因此台塑只有这两个厂可适用轮班间隔8小时。
劳基法第34条明订,劳工轮班换班至少应有连续11小时之休息时间。但因工作特性或特殊原因,经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商请中央主管机关公告者,得变更休息时间不少于连续8小时。也就是说,原则上劳工轮班间隔为11小时,例外是8小时,但须经劳动部同意。
近年来已有国营事业如中油、台电等、钢铁业、石化业陆续申请适用轮班间隔之例外,劳动部通过前提是,申请业者须与劳工协商并取得劳工同意,有工会则与工会协商,无工会则须经劳资会议同意。若无取得劳工同意,劳动部不会放行。
助益强化人力资源效益
劳动部劳动基准谘询会议昨(25)日通过中碳、中钢铝业、协胜发钢铁等,在特殊情况下,与劳工协商期间轮班间隔可由11小时缩短为8小时,业者指出,有助相关产业强化人力资源效益,提升产业竞争力。
中钢行政副总经理黄一中说,中钢集团所属很多产业是24小时连续性制程,需全天候轮班不间断生产及监控,加上制程专业化程度高,并非临时调派人员能立即替代,一旦发生特殊情形,将造成后续排班人力吃紧,进一步波及生产流程。
黄一中指出,2019年中钢就获得劳动部许可,在符合规范情况下弹性调整,可以将员工需连续休息11小时的规定,变更为休息时间不少于连续8小时。
2020年12月,经济部提案替15家钢铁公司申请在「因应天灾、事变或突发事件」或「劳雇双方协商调整班次期间」时,将轮班间隔由现行11小时缩短为8小时的例外,获得通过。受惠的钢铁企业包括海光、有益、盛余、美亚钢管、东盟、统一实、烨辉、烨联、中鸿、高兴昌等15家厂商。
黄一中说,政府认为钢铁制造产线属连续性制程,作业分工细且专业性,难以抽调其他产线人员支援,如发生天灾、事变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形,将造成排班及生产流程困难;若员工因个人需求、出自双方意愿与其他同事调班,劳雇双方协商调整轮班换班间隔休息时间,也有利员工兼顾家庭生活。